韩国被纳入欧盟 “欧洲制造” 产能要求范围
欧盟公布了包含“欧洲制造”战略的新法规,旨在增强本土制造业竞争力,应对来自中国的低成本进口商品冲击。与欧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国家已被初步纳入欧盟原产地认定范围,韩国等国由此得以规避潜在风险。
当地时间 3 月 4 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工业加速法案》(IAA)。该法案核心是,对汽车、钢铁、水泥、铝等战略产业,以及风力涡轮机等环保产业的公共采购与补贴发放,实施 “本土制造” 要求。
根据该法案,申请欧盟公共资金的企业,必须满足欧盟制造零部件的最低标准;大型外国投资还需满足欧盟员工雇佣比例等附加条件。电动汽车厂商若想获得政府补贴,车辆零部件至少 70% 须在欧盟生产。
这项战略覆盖欧盟约 15% 的制造业,欧盟委员会计划通过该举措,将制造业占地区 GDP 的比重从目前的14% 提升至 20%。
此外,欧盟希望避免未来 10 年汽车行业预计出现的60 万个岗位流失,同时在其他工业领域保留或新增 15 万个就业岗位。
但围绕《工业加速法案》中 “欧洲制造” 的适用范围,各方存在巨大分歧:
法国坚持,欧盟原产地认定应仅限27 个欧盟成员国及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等单一市场成员。
德国等北欧国家则主张,英国等欧盟外 “可信伙伴国” 的产品,应视同欧盟产品。
欧盟委员会最终决定:依据互惠原则,与欧盟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或保障欧盟企业市场准入的 WTO《政府采购协定》(GPA)成员国,其产品可被视同欧盟产品。
对于公布的《工业加速法案》,韩国国际贸易协会表示:“自贸协定伙伴国被纳入欧盟原产地认定范围是万幸之事”,但同时强调,“将欧盟组装条件列为电动车补贴前提,我们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韩国国际贸易协会欧洲、中东、非洲本部部长吕钟旭表示:“韩国对电动车补贴不设产地限制,欧盟此举违反互惠原则。”他补充称:“今后将在欧盟立法过程中持续提出异议并予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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