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
盖世汽车获悉 近日,国家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网络测评活动规范》,对包括汽车在内的产品测评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各类汽车性能、安全、能耗等方面的网络测评在行业内广泛出现,为消费者购车提供了参考,但也存在部分测评数据不实、标准不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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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网络测评是指测评主体通过测试、数据对比、引用检测报告或表达使用感受等方式,对产品质量、功能、性价比等进行评价,并在互联网以图文、视频、直播等形式发布。普通消费者的个人消费体验不在此列。
规范要求,测评所用样本须为消费者可购买到的普通商品,来源可追溯,不得使用为测评准备的特殊物品。若测评接受第三方委托、赞助或与样本方存在利益关系,须显著提示。涉及产品功能、性能等测试项目,应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开展,并保留样本及测试记录。食品检测方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使用非标方法或测评无国标检验方法的项目。
仅凭主观感受评价而未开展实际测试的,须显著标明“仅为个人体验”或“主观感受,仅供参考”。测评中不得对不同产品采用不同标准或方法进行比较,不得断章取义检测报告,不得贬损其他产品或使用侮辱性语言。以测评为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带购物链接的,须显著标明“广告”。
网站平台应加强测评内容审核与投诉处置。网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职责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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