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产业链供需平台 ——
下载盖世APP

查一查
高新技术企业 国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 注册资金:33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07-12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 注册资金: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8-03-17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国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泸州市 注册资金:1568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04-29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绵阳市 注册资金:91875.51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06-20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 注册资金:88721.44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07-09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 注册资金:65491.4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56-04-01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遂宁市 注册资金:58572.3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06-09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外资独资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注册资金:426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2-08-15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 注册资金:106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09-06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合资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内江市 注册资金:10226.84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01-24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绵阳市 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10-25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遂宁市 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10-26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 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07-09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遂宁市 注册资金: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03-07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攀枝花市 注册资金: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01-18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泸州市 注册资金:567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1-12-28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遂宁市 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03-16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国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 注册资金:3862.8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11-27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遂宁市 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10-27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高新技术企业 民营企业 收录0年

所在地:四川省自贡市 注册资金:205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03-07

主营产品:高纯度湿电子化学品

配套客户:保密


1 2  
更多产业链全景图
更多产业研报
更多盖世内参
您可以通过发布需求,获取精准供应商清单
关注我们更多服务平台

添加社区公众号、小程序, APP, 随时随地云办公尽在掌握

联系我们
盖世汽车社区 盖世汽车中文资讯 盖世汽车会议 盖世汽车研究院 盖世大学堂 Automotive News Global Auto Sources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07-2022 All Right Reserved.盖世汽车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沪B2-2007118 沪ICP备07023350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9699号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影像,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