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华晨宝马沈阳生产基地是宝马全球规模最大的生产基地。目前,生产BMW 5系Li 、BMW 3系(含长轴距和标准轴距)、BMW X3、BMW X2、BMW X1(长轴距)、BMW 1系运动轿车六个系列。这些车型均由位于沈阳大东区和铁西区的两家整车工厂进行生产。在铁西工厂附近,华晨宝马还设有研发中心和动力总成工厂。动力总成工厂生产最新一代BMW 3缸和4缸涡轮增压发动机,以及高压动力电池。华晨宝马沈阳生产基地采用创新工艺、可持续生产和工业4.0技术,并与不断发展的本地合作伙伴联合推进这些举措。当前,华晨宝马正在通过对现有及新增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重大投资,进一步扩大其在沈阳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包括铁西新厂建设、大东工厂的改扩建,以及动力电池中心二期工程。华晨宝马一直致力于引领出行方式在中国的转变。除了计划不断增加其开发和生产的新能源车型数量外,还形成了一个包括研发能力、电池解决方案、技术先进、品牌和产品、充电基础设施和电动出行服务在内的综合性新能源生态系统。华晨宝马生产BMW 5系和BMW X1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也是首家在中国生产高压动力电池的豪华汽车制造商。2020年动力电池中心二期工程将建成投产,生产BMW第五代动力电池。搭载该电池的纯电动BMW iX3将从2020年开始在沈阳生产,出口全球其他市场。华晨宝马将为消费者提供卓越的客户服务和体验视为首要任务,并在豪华车品牌中享有较高的客户满意度。此外,企业还不断致力于支持和发展经销商合作伙伴的业务。截至2019年底,宝马在全国(大陆市场)拥有647个经销商服务网点。可持续发展是华晨宝马企业战略的基石之一。实施BMW高效动力策略,将先进的可持续生产技术、 “5S经销商”认证引入中国,华晨宝马通过创新,积极减少排放、减少浪费,不断促进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9年,华晨宝马在豪华电动出行领域继续担任领跑者角色,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率名列在华合资企业第一位。华晨宝马不仅将可持续发展贯穿于整个价值链,更将企业社会责任(CSR)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2007年至今,“BMW中国文化之旅”旨在探访和保护中国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项目充分发挥BMW品牌影响力,搭建“联结”各种社会资源的桥梁,助力“非遗走进现代生活”。2019年,项目通过非遗主题区域圈层活动,将企业社会责任成果融入核心业务,诠释了“创造共享价值”的理念。2005年推出的“BMW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是中国汽车行业持续时间最长的儿童交通安全教育项目。项目通过建立20家BMW儿童交通安全大使培训基地及发布《儿童交通安全教育指导手册》,赋能利益相关方,扩大与利益相关方及本土社区的联结。2008年,宝马中国及华晨宝马携手中华慈善总会设立了中华慈善总会宝马爱心基金,搭建了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的BMW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平台。截至2019 年底,累计超过10万名宝马车主和员工投身各类公益活动,助力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受益2,650,128人。作为中国先进的高档汽车制造商之一,华晨宝马未来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当前,华晨宝马已经将愿景扩大为“在中国、为中国、为世界”,力图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技术先进的产品。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华晨宝马致力于人才培养、创造就业,促进沈阳、辽宁乃至中国东北的经济繁荣。公司将持续加强企业社会责任项目,以可持续的方式生产可持续的产品,为客户提供宝马品牌引以为傲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收起
....查看更多品牌 | 宝马,之诺 | ||
车型 | 1系,2系,3系,5系,X1,X2,X3,之诺60H | ||
法定代表 | 吴小安 | 人员规模 | 10000人以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746494975X | 核准日期 | 2020年7月8日 |
营业期限 | 2003年5月23日-2028年5月22日 | 组织机构代码 | 746494975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工商注册号 | 210100400001519 |
参保人数 | 18776 | 英文名称 | BMW Brilliance Automotive Ltd. |
曾用名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山嘴子路14号 | 行业 | 批发业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纳税人资质 | |
成立日期 | 2003年5月23日 | 纳税人识别号 | 91210100746494975X |
注册资本 | 15000万欧元 | 实缴资本 | 15000万欧元 |
经营范围 | 生产宝马及之诺乘用车(包括轿车、旅行车、越野乘用车/多功能运动车、多用途乘用车/运动旅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及其发动机、动力电池、零部件和配件及其生产装备;销售及租赁自己生产的产品;就其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包括提供备件和维修保养);汽车技术、动力电池有关的研发和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和零售二手车、汽车和摩托车零部件(包括备件)、配件、车上用品及宝马生活方式用品;从事其自有不动产的租赁;从事乘用车及零部件和配件回收业务;从事汽车生产、销售所必需的或相关或配套的全部业务,包括:技术咨询、商务咨询、信息技术开发及服务、技术服务、测试服务、加工服务、存货管理、发送服务、存储仓储服务、产品促销、营销、售后服务、培训服务、设备租赁和经销商网络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