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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粤B牌车更新为新能源车后能重挂回燃油车

电车资源 2020-06-28 1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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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6月初时,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最高补贴4万元 更新为新能源车后还能挂回燃油车

该通知具体细则我们此前一做出详细解读,有需要了解的消费者可点击(传送门:解读深圳新能源车补贴细则 哪些车型可享受?)

近日,我们了解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政策中原有粤B牌车辆旧车置换改为在深圳市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牌。另外,据了解“综合使用财政补贴”与“置换更新财政补贴”可叠加享受。这意味着,若是车主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最高可享受一次性财政补贴4万元。 

在条件放宽、补贴力度大的情况下,有不少消费者都表示愿意尝试,但根据电车资源了解,有大多数消费者担心自己的燃油车牌指标用在混动车上,以后能否重新挂回燃油车?

对于该问题,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回应表示可以将车牌重新挂回燃油车。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更新指标按类型分为普通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纯电动小汽车三类指标。指标管理机构按照原车辆最近一次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时使用的指标类型确定更新指标类型。

具体规定如下——



(一)原车辆系使用普通小汽车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指标登记的,发放对应类型的更新指标;

(二)原车辆系使用电动小汽车指标登记的,发放混合动力小汽车更新指标;

(三)原车辆系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资格证明文件办理登记的,发放对应类型的更新指标。原证明文件没有标明类型的,发放普通小汽车指标。

(四)原车辆使用存量二手小汽车指标办理登记的,发放普通小汽车更新指标;

(五)原车辆系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登记的,发放普通小汽车更新指标;

(六)原车辆系2014年12月29日18时后登记,但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第七或者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发放普通小汽车更新指标。

(七)本细则生效前,用未明确指标类型的其它指标登记的,根据办理登记时其它指标明确的车辆登记类型确定更新指标类型。未指定的,发放普通小汽车指标。不能确定指标类型的,不予发放更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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