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修改认股权证行使期之条款
吉利汽车9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24日与投资者订立附函,修改向高盛联营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条款,即行使期由“自认股权证发行日起直至紧接认股权证之发行达7周年前第7个营业日(包括该日)止任何时候可部分或全数行使认股权证”,修改为“自认股权证发行日起直至紧接认股权证之发行达5周年前第7个营业日(包括该日)止任何时候可部分或全数行使认股权证”。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吉利汽车9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24日与投资者订立附函,修改向高盛联营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条款,即行使期由“自认股权证发行日起直至紧接认股权证之发行达7周年前第7个营业日(包括该日)止任何时候可部分或全数行使认股权证”,修改为“自认股权证发行日起直至紧接认股权证之发行达5周年前第7个营业日(包括该日)止任何时候可部分或全数行使认股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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